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有關規定,江蘇明欣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面向社會,公開招募江蘇明欣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欣公司)重整投資人,同時將《江蘇明欣醫藥集團有限公司重整投資招募指南》予以發布。就本次招募投資人及投資招募指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投資人資格要求
1.投資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投資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行政法規,無重大違法經營行為記錄;
3.投資人應在相關行業內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和較好的發展前景且具有較高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
二、投資人招募的方法和程序
1.發布公告
2.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資人投資意向書;
(2)投資人系自然人的應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投資人系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自然人提交個人銀行資信證明、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提交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
報名時間:2016年1月20日-2016年2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江蘇明欣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辦公樓四樓破產管理人辦公室)
聯系人:謝慧 電話:0523-88112956、15195219069
三、評審
管理人根據報名情況組織評審,擇優選定投資人報法院確定。
四、簽訂《投資意向書》
根據招募確定的結果,與投資人簽訂《投資意向書》,共同推進明欣公司重整工作。
江蘇明欣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
2015年1月20日 |